(1)柴油发电机组的功能要求。
应急电源应选用2级以上自动化柴油发电机组,根据GB12786《自动化柴油发电机组通用技术条件》要求有以下功能:
1)自动维持准备运行状态。机组应急启动和快速加载时的机油压力、机油温度、冷却水温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。
2)自动启动和加载。接自控或遥控指令或市电供电中断时,机组能自动启动并供电。机组允许三次自动启动,每次启动时间8~12s,启动间隙5~10s。第三次启动失败时,应发出启动失败的声光报警信号。设有备用机组时,应能自动将启动信号传递给备用机组,机组自动启动的成功率不低于98%,市电失电后恢复向负荷供电时间一般为8~20s.
3)自动停机。接自控或遥控的停机指令后,机组应能自动停机;当电网恢复正常后,机组应能自动切换和自动停机,由电网向负载供电。
4)自动补给机组的燃油、机油,冷却水能够自动补充,机组启动用蓄电池自动充电。
5)有过载、短路、过速度(或过频率)、冷却水温度过高、机油压力过低等保护装置并根据需要选设过电压、欠电压、欠频率、机油压力过低、燃油箱油面过低、发电机绕组温度过高等方面的保护装置。
6)有表明正常运行或非正常运行的声光信号系统。